以先後順序而言,是離婚在前、分監護權在後,如果沒有離婚就不會有後續的監護權爭執問題。但也有一部分的配偶會在離婚的同時考慮到子女往後的日子,一併討論監護權事宜,後來發現兩人因孩子的事情鬧得不可開交乾脆連離婚都給法院審判算了,原本可以用一份協議書解決的事就拖了好幾年,甚至搞到最後孩子也成年了。究竟真的有這些必要嗎?
被抓到外遇而離婚,有資格當監護人嗎?
好配偶與好父母在法律上無法畫上等號,如果只是單純夫妻之間失和產生的外遇,對孩子毫無不利的影響,外遇的一方並不會因為這樣就沒資格擔任監護人。法官決定監護權時會盡可能將孩子判給將來比較能受到保障或照料的一方,倘若父母親一方外遇並再婚,但再婚家庭對孩子不會帶來負面影響,甚至更適合孩子將來發展,還是有機會爭取到監護權。
家暴離婚,想得到監護權還有可能嗎?
家暴有很多種,要看方式與對象。有肢體、肉體上的物理家暴,與心靈和態度層面的家暴之分。有些人只會針對配偶家暴、有的則是只欺負孩子,甚至還有人配偶和孩子都不放過。家暴發生的原因可能是人品脾氣修養差,或是因酒類或毒品等外力干擾。
但儘管沒有對孩子家暴,在有暴力傾向的監護人耳濡目染下,也可能對孩子產生不利影響。甚至可以說曾經有過家暴前科被法官判准離婚,要爭監護權恐怕比因外遇離婚還難。所以會在這邊建議想要監護權的家暴離婚者,還是盡可能請求專業人士介入,以協議離婚的方式結束婚姻關係,並保留監護權。
與孩子疏遠的父母還有當回監護人的希望嗎?
有些人的管教方式比較權威,讓孩子討厭。有些人則是因為長年在外工作很少回家與孩子疏離。但他們對孩子的愛絕對不比另一方少。偏偏小孩子都是單純的,很容易被收買,誰比較不罵自己或誰常和自己在一起就選擇離婚後跟誰住,這些都是極有可能發生的狀況。
倘若遇到此類問題,會建議讓法院來協助判決誰才是那個適合孩子的監護人,畢竟出發點是為了孩子好,只要再配合專業律師的協助,就不用擔心判決結果對自身不利。
為人父母有義務要讓孩子幸福成長,
別讓監護權耽誤了子女的人生。
選擇我們,相信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