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與王子結婚後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是大部分童話故事的結局。但對太太們而言,婚後的生活並非故事的結局,而是另一個挑戰的開始。婚姻,並不能綁住一個人的心一輩子,只能說是給我們在法律上強加的義務。
結婚給我們帶來的只有身分上的改變,不是什麼可以讓配偶對自己永不變心的咒語或萬靈藥,我們還是那個原來的自己。對女人來說,結婚好比是找到生命的寄託。有人可以依賴一輩子、共度一生。所以當她們發現自己被外遇時,往往覺得像是天塌下來一般難以接受。
告了外遇,就一定要離婚嗎?
外遇(侵害配偶權)與離婚,在民法上是完全不同的條文。不想離婚,可以提告第195條第3項的侵害配偶權。
因為外遇想離婚,可以同時把第1052條拿出來一起告。
不用擔心告了外遇對方會想和自己離婚,離婚在法律上沒有那麼容易,縱使對方外遇被抓到惱羞成怒想乾脆離婚扶正小三,也沒有權提告強迫離婚。因為想訴請離婚必須是在婚姻中沒犯錯(或錯誤比較少)的一方,有錯在先的人無法惡人先告狀,離婚的決定權自始都在大老婆的手上。
外遇離婚,在法律上可以得到什麼好處?
由於是對方犯錯,光是這點就可以替自己爭取到很多額外權益。像是在分婚後財產時主張對方都把心思放在小三身上、不顧家。或是因為外遇的關係與孩子疏離,自己更適合擔任監護人。甚至還可以表示自己因為被外遇而離婚感到痛苦,需要精神撫慰金。
除非對方後悔,否則很難挽回?
外遇有時候只是一時的鬼迷心竅、想追求刺激。自己同甘共苦的妻子因為有共同生活的壓力在,相處時常常忘了兩人之間的美好,於是會覺得外面的女人優於現在的妻子,所以才會出現很多小三不如妻子能幹、漂亮,卻因為很會說話擄獲丈夫的心而能趁虛而入介入婚姻的狀況。等到真的與元配離婚,如願與小三在一起後又得回歸正常生活。這時才會發現元配的好。
這種時候,我們會建議您不要太過對丈夫死纏爛打,只會被認為妻子不夠獨立幼稚,與更難與小三分離,唯一能做的只有「顧好自己」。
這句話聽起來雖然簡單,但很少有哪個老婆真正做到。但無論是決定離婚還是兩人和好,只有活出自己的女人才不會受到生活驟變的影響。
其實大部分有我的女人,都會在碰上丈夫外遇時果斷放手,因為她們明白自己的人生自始至終都是自己的。不管發生任何事,只要對自己負責就好。
身處一段難以維持下去的婚姻關係,
勉強走下去只會讓自己更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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