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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前幾天發生了一場一家四口天人永隔的車禍意外,一輛轎車直接撞進溪湖鎮某家超市,坐在副駕駛座的妻子當場死亡,後座的兩名子女也分別受到輕重傷。
原本以為只是單純的交通事故,在檢警調閱行車紀錄器後,發現案件有大逆轉。原來在衝撞超市前,夫妻兩人爆發了激烈的口角衝突,丈夫懷疑妻子變心,以死亡做為威脅來要妻子回心轉意,才會釀成今天的悲劇。
單純的夫妻吵架卻把另一半和年幼子女拉下來陪葬,看了讓人氣憤難耐。縱使另一半真的有出軌,也不應該用這種不成熟的方式來處理。希望今天的文章可以帶給大家警惕,生命可貴,我們都不應該把氣出在家人身上。
懷疑配偶外遇該怎麼辦?
這是許多人最想問的問題,明明看到對方手機裡有曖昧訊息,或認為對方形跡可疑,但直接戳破對方恐怕不願意承認。究竟有什麼辦法可以握有讓對方百口莫辯的方法呢?
其實,就算覺得手上的證據幾乎可以100%篤定對方出軌,但案件終究是法官在審理,自己認為不代表法官也這麼認為。所以在決定提告前,最好還是先將情況和證據給具有實務經驗的專業律師過目,好確保您的權益。
外遇可以提告嗎?
民法第195條第三項
不法侵害他人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民法第195條第三項規定的「侵害配偶權」不像通姦罪那樣這麼強調證據性,只要感覺到自己的配偶關係被他人侵害,都能向對方請求賠償。在過去就有老公在家門口和小三擁抱吻別被妻子抓到成功求償的例子。由此可見,要告成的難度也比通姦罪更來得低。
您的幸福美滿,就交給晚晴法律事務所來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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