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還能見到孩子嗎?擔心自己無力照顧又不想把小孩給對方?

  雖孩子很可愛,但養育勢必得付出不少金錢成本。希望孩子過好一點的日子,打算在離婚時乾脆就把監護權讓給對方,但又擔心與對方之間鬧得不太愉快,離婚後可能會再也看不到小孩,變成一位失格的家長。

  其實問題不會這麼嚴重,光是會為了孩子著想主動把監護權讓給對方,這想法已經相當了不起了。但其實就算不把監護權給對方,也同樣還是能夠獨立養育子女。一起來看看離婚後到底該怎麼做,才是對自己與孩子都最好的辦法吧!

 

沒有監護權,依然是孩子的父母。定期探望孩子是基本權益!

  除非小孩被人收養,否則爸媽永遠都是小孩的爸媽,依法規定,父母離婚後就算不是孩子的監護人,也會繼續保有與孩子的會面交往權。或許您會擔心會有對方不給看孩子的狀況,但不用太過煩惱,因為探視孩子不只是爸媽的權利,更是孩子的權利,不給探視恐怕會有觸法問題,可是要被罰錢的(而且可以開罰很多次直到給看為止)。

  所以離婚後又沒有監護權,並不會失去孩子,千萬不要認為沒了監護權就是失去一切,真的沒這麼嚴重!

 

想要監護權,但又擔心一個人養不起孩子,該怎麼辦?

  雖然法院在替孩子決定監護人時,會以有沒有能力養育孩子作為首要考量,但有錢並不代表絕對能給小孩提供良好照顧與生活環境,有些配偶在離婚前就算很有錢,卻對家庭不聞不問,像這類人根本不適合擔任監護人。

  養育孩子本來就是「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既然對方不適合出力又剛好有錢,就可以在請求扶養費方面要求對方負擔多一點。這部分不用擔心被說不公平,因為養育孩子本來就是父母的責任,父母比較有錢也當然能提供孩子更好的生活,就算是給法院判決,也會是類似的結果。

不確定要不要當監護人?先與專家諮詢討論再決定,以免後悔!

  當監護然不但會影響離婚後的生活品質,還會給孩子帶來重大影響。可以在離婚前先與專家諮詢討論自己適不適合照料孩子,以免費盡千辛萬苦搶來孩子的監護權照顧一陣子後發現不適合,又想把孩子推回去給對方,但對方早就習慣沒有孩子在身邊的日子,就算之前想爭監護權,也不代表現在也想要。

  就算沒有監護權,離婚後還是可以定期探視孩子,不會因此失去小孩。千萬不要認為自己沒監護權就必須與孩子永遠分離而拼命搶監護權,這樣對自己與孩子都很不公平。

 

您的幸福美滿,就交給我們來守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