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為,男女之間本來就該合則來、不合則去。談戀愛遇到不適合的愛人、婚後發現與另一半難以相處,照理來說應該分開。但礙於民法上的離婚財產規定,讓不幸與「米蟲」結婚之人,寧可繼續這段婚姻關係也不願意離婚被分財產。人生就白白奉獻給一個爛人了,得不償失。雖然法律的規定看起來很「硬」,但涉及婚姻的法規都是民事相關,比起有罪的刑罰還是相當有彈性的,民法上的規定只是讓無法達成共識的人有個遵循依據,並非強制。參考本文說明,杜絕雷配偶分財產!
民法規定離婚財產平分,但配偶都好吃懶做。
每個人本來賺錢能力就不一樣,但不能認為賺得多的人就是對家庭貢獻比較大。婚姻關係的貢獻度還是看雙方是怎麼維持的,如果只會賺錢卻沒做過其他貢獻,反而才是婚姻中的問題人物。
以前的法規比較模糊,雖然還是可以依照「婚後表現」來對婚後財產提出異議。但修法後的規定更明確了,如果另一半結婚後還是繼續過自己的日子,對小孩、家務一蓋不理,甚至還有外遇、家暴這類NG行為,就更有理由來要求減少對方在結婚後分到的婚後財產。
不想平分夫妻財產,也沒有證據證明對方不好。
坊間遇到更多情況是「對方並非糟糕的配偶,但就是不希望分錢」,這也不能怪當事人不講理,畢竟離婚兩人都已經撕破臉了,不希望給對方拿好處也很正常。況且離婚後會鬧翻,對方一定是有不太對的地方(正常狀況下都會好聚好散),只是自身沒察覺。
遇到這類情況的朋友,我們會建議來電與專員諮詢討論,以多年處理婚姻案件的實務經驗來協助評估狀況,並提供更好的財產分配方案供您參考(包刮協助向對方談判放棄婚後財產)。
配偶很有錢但是都脫產了,能拒絕平分財產嗎?
很多夫妻離婚前早就有預兆,甚至還拖了一大時間才去辦理,但這也讓某些不肖之人有了可以脫產的機會。但婚姻存續期間,這類很明顯就是想侵害對方婚後財產分配請求權的惡意脫產,依然得計入婚後財產分配金額內。
萬一不幸被脫產又沒有證據,可以來電與我們聯繫。專人們會指導您查出對方財產動向的辦法,並將原本就該屬於您的婚後財產取回。
您的幸福美滿,就交給我們來守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