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外遇能離婚嗎?該怎麼提離婚?

其中一方喜歡上別人,常常是不少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但有些時候就真的只是「喜歡上別人」,還沒出現這之外的任何事,連喜歡上的那個人是不是也剛好喜歡自己都還不知道,不過硬要說起來也確實已經心不在配偶身上了。這種狀況可以提告外遇嗎?是否能請求法院裁判離婚呢?

 

過度癡迷藝人,幻想自己是其對象。

大家多少會有喜歡的明星,但如果追星到一個太過頭的程度,恐怕會給自己的婚姻生活帶來麻煩。現今社會上就出現不少「夢男」、「夢女」,幻想自己是該名人的另一半,狀況更嚴重的甚至還會厭惡喜歡同一位藝人的粉絲,藝人結婚時還會失戀痛哭。雖然在大多數人的眼裡,那些名人就算沒結婚也不可能會喜歡上普通粉絲(根本就不認識),但對於這些以偶像另一半自居的狂熱粉來說,是莫大的打擊。

 

沒有實際接觸或發生關係,都不算出軌?

無論是癡迷藝人,還是喜歡上其他生活中接觸的對象,其實都是人之常情。但對於已婚人士來說,這樣恐怕會給家庭帶來困擾。

實務上就曾經有過妻子對丈夫坦承喜歡上某位名人並想提出離婚的狀況,丈夫也對妻子告了侵害配偶權。法官認為妻子追星過度到想離婚,已經侵害了丈夫的配偶權,判妻子應賠償丈夫。但並沒有任何證據指向該名人與妻子有接觸,所以名人不用賠償。

可見真正的侵害配偶權是嚴重到影響婚姻關係,並非喜歡上配偶之外的其他人。

 

喜歡上別人,不知道怎麼提離婚。

變心了,無論是否已經有新對象,都想和目前的另一半離婚。但又擔心老實向對方提離婚會被認為有外遇反告。不論是基於什麼原因想提離婚,都不建議實話實說或開門見山,因為我們不知道另一半會有什麼樣的反應。

離婚前先致電與專家諮詢,我們會依照您遇到的狀況來提供完整的離婚規劃,並假設各種可能性,好讓我們的客人可以更順利結束婚姻關係。

 

您的幸福美滿,就交給我們來守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