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想讓孩子成為婚姻的受害者,就更該結束這段婚姻!

  早就不想要這段婚姻了,但礙於孩子不敢離婚是很常有的事。但這種說辭卻有點讓人摸不著頭緒,因為表面上看起來確實是很愛孩子才如此替子女著想,但另一方面又有點像在責備孩子「要是沒兒女就不用這麼痛苦」。就算沒這麼想,行為卻是這麼一回事。換個更好懂得解釋方式,那便是「婚姻只能靠自己決定(孩子無權干預父母婚姻)」。

 

離婚不會讓孩子失去父母,不離婚反而帶來不良影響?

  根據調查,父母感情不睦沒離婚的家庭,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有更高的機率被灌輸偏差的觀念甚至不慎走偏。反而不少離婚家庭的孩子很上進,也沒有如父母擔心那般不信任家庭或對婚姻產生陰影。孩子很聰明,就算沒說出來,一定也感受到家庭不和諧,千萬不要心存僥倖認為不離婚也沒關係。

  父母與孩子的關係是血緣,而非一張離婚協議書。就算爸媽離婚,孩子依然有權利享有雙方照料直至成年。沒住在一起依然得支付扶養費、享有探視權,不用擔心離婚後再也見不到孩子。

 

怕孩子不接受離婚事實,要如何溝通克服?

  其實孩子通常都沒父母想得這麼脆弱,就算當下對父母的離異感到難以置信,將來還是會感謝爸媽當年的決定。小孩會害怕往往是因為爸媽的態度,有些雙親明明是自己爭吵卻喜歡拿孩子來情緒勒索。看過更誇張的還會以「斷絕親子關係」威脅兒女選邊站。只要沒有這類偏執舉動,其實壓根就不用擔心孩子會受父母離婚影響。

  其實只要讓孩子明白父母是愛自己的,且這份愛不隨著離婚消逝,就不用擔心子女接受不了爸媽離婚的事實。

 

小孩年紀還很小,怕離婚後沒能力自己照顧怎麼辦?

  另一個更殘酷的不離婚原因其實不是出在孩子身上,而是自己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養小孩。既然還沒離婚能養得起孩子,那為什麼離婚後就養不起呢?離婚後就算小孩監護權歸自己,依然有權要求對方負擔子女扶養費。

  萬一對方不配合支付扶養費,可聲請支付命令並強制執行對方的財產,連同先前積欠的扶養費還清。就算沒錢,還是可以走法律程序取得債權憑證,待往後有錢時再強制執行把錢討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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