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不知道的婚前契約

這陣子在網路上瘋傳一份非常不平等的「婚前協議書」,除了要求丈夫在結婚後不能和女方家人外之異性妻子覺得不妥的親密互動,甚至婚後財產全歸妻子管,丈夫要用錢也得經過妻子同意。萬一兩人將來離婚,男方得無條件放棄夫妻財產分配權,得淨身出戶外還必須女方120萬。這協議書最終由於男方覺得太過不合理,拒絕簽署。據說甚至連婚都沒結成了。

 

結婚前可以簽契約嗎?

婚前協議書又被稱為婚前契約,最大的作用在於分配結婚後的權利義務關係以及婚姻關係中應注意事項
簽契約是個人自由,只要雙方都同意契約內容並簽字即可成立。但在簽契約時得注意雙方是否確實就契約內容達成共識,如果趁人之危要脅簽署或在對方喝醉神智不清時誘使簽名,皆無法成立

還有,契約內容必須正當合法,不能有在不合理的狀況下明顯剝奪其中中一方權利內容。這也是為什麼賭博的欠款契約沒有法律效力的原因(賭博這行為本身不合法),甚至賭債也不會受到法律保障

婚前契約也是這個概念,立約保障雙方結婚後的生活並沒有任何問題。但如果內容違反了社會秩序善良風俗,那便會失去效力。如果不希望大費周章寫好的契約成為廢紙,會建議找律師協助擬定契約,或撥打本諮詢網免付費專線讓婚姻專員為您做「婚前契約健檢」。

 

婚前契約不能寫與必須寫的內容?

最常見的無效契約內容包刮

  1. 提前約定離婚後的權利義務關係:
    無論是結婚前還是結婚後,都不能預設好這段婚姻將來會離婚。
  2. 結婚後不能和配偶或家人以外的異性接觸:
    雖然婚姻忠誠很重要,但這不代表能理所當然將「和異性接觸」都視為出軌。
  3. 每周發生關係的次數:
    個人的性自主自由無法以契約來約定。
  4. 外遇或家暴必須無條件離婚:
    如第1點所述,不能事先以契約約定離婚相關事宜。
  5. 如果離婚,監護權必須給特定一方:
    監護權得依照孩子的狀況來決定要判給誰。

婚前契約建議寫進去的事項有:

  1. 夫妻財產制:
    雖然不能以離婚作為結婚前提,但也得防止為了分財產而假結婚的不肖人士。先以契約來約定好財產分配方式,也能防止有心人破壞婚姻美滿度。
  2. 家事分工方式:
    對於現在越來越多的雙薪家庭夫婦而言,家事分配常常是破壞感情的元凶,如果能在結婚前就先達成共識,往後也比較不會因此起爭執。
  3. 家庭支出:
    只要在合理範圍內事先約定好雙方婚後零用金與家用開支額度,都是婚前契約允許出現的內容。
  4. 小孩的教育方式:
    生育率逐年下降,父母對孩子的期待也越來越高。該就讀什麼學校或要以什麼方式來教育可以事先商量。
  5. 是否與父母同住:
    和另一半的家人產生相處上的摩擦是不少夫妻都會面臨的問題,先以婚前契約決定好要不要住父母家或婚後回對方家中的探視次數,對雙方都有好處。

 

簽名生效的婚前契約可以反悔嗎?

婚前契約內容感到後悔狀況其實並不罕見,如果是因為契約內容不合法或違背社會秩序善良風俗,不論有沒有反悔那契約都是無效的。但如果是簽名後生活一段時間,才發現契約內容對自身不利,那恐怕會出現額外的商討空間

曾經有一對夫妻高收入丈夫發現妻子欠了不少學貸,不想幫對方繳半毛錢,就表示希望雙方婚後財產可以分別持有妻子答應了。但結婚後一段時間,丈夫因沉迷賭博將存款全敗光,這時候又發現妻子早已還清學貸還有一大筆存款,就希望可以將夫妻財產制改成共有,而妻子可想而知不答應。類似這樣的狀況,相信任何人看了都不會答應對方共同持有財產丈夫的如意算盤自然不會這麼容易就得逞。

其實,只要沒有任何正當又合法的理由婚前契約簽了想更改必須另一半也同意,否則就只能乖乖遵守。如果擔心不小心簽下讓自己後悔的合約,建議先到事務所找律師諮詢,好讓自己多一層保障

 

您的幸福美滿,就交給我們來守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