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必勝外遇私生子在法律上的權益

疫情指揮中心的王必勝執行長再度受到大家議論,但這次不是因為疫情,而是他外遇七年,不但定期給小三零用錢,還生了一個女兒並為孩子負擔大部分扶養費
這新聞毫無疑問重創了疫情指揮中心的形象,王必勝本人也出面為自己所做的錯誤示範向社會大眾致歉

 

親生父親有義務扶養私生子嗎?

民法明確規定父母義務子女扶養至成人(20歲),從未提過只有婚生子女才需要扶養私生子不用。子女沒辦法選擇父母,不論孩子是在何種環境被生下,都有平安長大成人的權利
遵照民法上的規定來看,就算是沒結婚被生下的孩子,親生父親也有義務提供健康平安成長環境生活
孩子生母有權依照民法規定要求生父承認孩子並給予扶養費。生父給了扶養費也視同承認了這孩子法律上與自己是親子關係,也就是所謂的認領

但同時也考量到有些孩子的親生父母可能感情不太融洽,甚至父親會以孩子為理由找生母麻煩,所以就算有血緣,母親還是可以拒絕父親認領孩子。只是這麼一來母親便無法要求父親給予扶養費
另外,已經認領就無法反悔,除非提出血緣證明孩子親生

 

對於私生子也要行使探視權嗎?

如果親生父親如上段所述,已經認領孩子。那就得遵從民法上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相關規定探視權也被包括在內。
每個孩子無論婚生與否,在法律上享有的權益是相同的,不該有任何差別待遇
縱然是在不被祝福關係下出生,還是可以得到來自父親。同理,既然父親已經認領私生子,往後這私生子也沒有理由不孝敬父親

 

私生子將來有權繼承父親的遺產嗎?

生父認領非婚生子女,在遺產繼承權上與婚生子女無異。這邊的認領不限於有到戶政機關登記,也包含定期給予扶養費未登記父親。在民法上,給扶養費撫育孩子都意味著承認這孩子自身血緣關係
其實這麼想也十分合理,沒人會這麼好心去養育一個和自己沒血緣的小孩,所以,既然已經撫育了孩子、承認兩人的親子關係,自然就該有遺產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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