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後該怎麼辦?侵害配偶權替您討回公道!

通姦罪因違憲而失效之後,不少人開始擔心法律無法保障自己的婚姻,但並非去刑法化後就沒事了,還是有民事訴訟可以向對方提起「侵害配偶權」,要求損害賠償。而民事求償的門檻雖然很低,但證據的多寡,以及能證明的嚴重性,卻會大大影響求償的金額,尤其是能證明性交跟不能證明性交的證據,金額完全不同。

*請注意:通姦已經在民國109年5月29日宣告除罪,但受害者還是可以向對方及配偶請求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詳情請參考本諮詢網的服務項目頁面

 

  

這3種證據,有助於提告「侵害配偶權」。

跟第三者單獨約會、或互拍性暗示動作的照片。

如果老公跟小三一同單獨出遊,尤其是要在外過夜,或是拍攝猥褻、私密、有性暗示的部位給對方,或是雙方在聊天對話中,以公婆互稱,甚至表明不想當第三者,想被扶正的念頭,只要能有效的以避開非法行為來取得證據,就能向對方提告侵害配偶權

在當事人面前或網路上狂曬恩愛

如果小三當的老婆的面,或是在網路上公然拍照打卡,明目張膽的表現出逾越一邊友誼的行為,比如單獨出遊約會,並且互相夾菜餵食、牽手或依餵在一起,或經常接送對方上下班,互傳曖昧訊息,都能蒐證起來相互佐證,來提告侵害配偶權

共處一室或進出摩鐵的證據

如果發現兩人多次進出摩鐵,或是深夜無故孤男寡女共處一室,甚至是無故有對方的私密照片,只要再加上其他證據的輔佐,就有機會讓法官採信,認定兩人行為逾越一般人交旺的界線,侵害到配偶權,而其他證據就好比老公多次出入小三家,雖然他聲稱是討論公事或維修家具,但若能加上老公當時對妻子撒謊的訊息,或是老公平時跟小三的曖昧對話,就更能讓法官採信兩人的確有不倫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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