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自己的,離婚不丟臉!

現今的離婚率與數十年前相比,可以說是逐年攀升。在過往,婚姻總是被視為永久綁定,會離婚一定是做了什麼對不起配偶的事。所以在我們父母甚至是祖父母的那個年代,就算知道自己無法再與配偶共同生活下去,還是不敢貿然離婚。

儘管現在觀念比以前更開放很多,但依舊會有經歷過「那種日子」的長輩限制子女的婚姻。使得「離婚很可恥」這觀念依舊存在。究竟會讓人覺得離婚丟臉的原因是什麼?離婚真的是如此不堪的事嗎?

 

婚姻是法律保障的自由權

離婚不但不違法,還有一套既定的法律流程。既然是連法律都允許的事,為何又該被批評或歧視呢?

婚姻關係中並沒有絕對的對或錯,會離婚也純粹為兩人不適合,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就算是因為一方外遇或家暴而離婚,也都是不適合的一種具體表現。硬要歸咎的話,只能被認為是雙方對維持婚姻不夠努力。

 

離婚不是前科

有些人擔心離過婚會被歧視、以後找不到新對象,怕離婚後到頭來還是孤苦無依一個人,不敢貿然離婚,不然就是在離婚後刻意隱瞞自己曾經結過婚的事實。

離婚在戶政機關會留下紀錄,甚至在往後結婚、遷戶口時也會看到,根本沒辦法永遠隱瞞。但這樣也不是鼓勵讀者們不要離婚,因為顏面問題將終身幸福陪葬的作法非常不被鼓勵。

這狀況唯一的解套方法便是「改變自己的想法」,沒有例外。曾經有人問過:「如果離婚後好不容易遇到喜歡的人,卻因為離過婚被拒絕該怎麼辦?」筆者只能說,會有這種想法的人就算之後成功在一起,還是會因為其他歧視與刻板印象發言而感情破裂,並不是理想中的對象。這世界上可以發展成對象的人很多,沒必要死守完全不適合自己的人。

 

別再替不離婚找藉口

會想離婚代表婚姻狀況已經很糟糕了,但總是有人會拿「小孩需要照顧」、「父母不許離婚」等理由來勉強自己繼續和不愛的配偶走下去。但婚姻到頭來影響的只有自己,父母、子女都算是婚姻的「外人」。況且,就算離了婚,父母也永遠都是孩子的父母,沒有因為離婚後就不需要再照顧的道理,根本不用擔心孩子失去父母或必須獨自養育孩子(不負責任的人就算沒離婚還是不願負責)。

現在不離婚,以後的生活就算更痛苦卻會更離不了婚。趁早結束不幸福的婚姻,放過自己、放過對方、放過孩子,讓雙方都好聚好散、重新開始。

 

您的幸福美滿,就交給我們來守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