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離婚就是要繼續跟不愛的人過下一個十年

無論夫妻關係已經惡化到什麼程度,只要沒有依照法定程序來離婚,都永遠是夫妻(一方死亡另當別論)。光是夫妻這層關係在生活上就有諸多限制,包含常見的「互為法定代理人」、「互有繼承權」等。或許有人以為,只要分開生活,就算不離婚也沒關係。但不離婚就永遠無法「重新開始」,遇到更好的對象礙於自己還有婚姻關係在身無法更進一步。

常常有人覺得,自己已經浪費了十年戀愛、結婚。如果這時候離婚,代表花費的這十年全部付諸流水。但他們沒想到的是,如果現在不離婚,接下來的10年、20年甚至是30年都還要跟那個不愛的人綁在一起。在猶豫該不該離婚時,也切記也該反向思考。

 

本來適合的人可能因為時間變得不適合

剛結婚或還沒結婚的人可能會認為不適合而離婚只是藉口,覺得如果不適合又為什麼要結婚呢?但我們的個性及生活步調會隨著時間推進而不斷改變,可能在前幾年兩人的想法還差不多,但過了幾年後可能一方想要繼續進修,另一方只想要安穩過日子,價值觀出現改變就會導致兩人生活出現裂痕。

所以就算是一開始很親密的情侶,在結婚多年後還是有可能突然從適合變得不適合而離婚。不要責怪他們在結婚前沒有先了解對象,因為他們並不是一開始就不適合的。

 

不離婚就是變相浪費時間

從認識、交往到後來的結婚、生子,前後已經花了十幾年的時間,倘若在這時候放棄這段感情,前面的那十幾年青春豈不是白費?而且年紀都已經這麼大了才要離婚,之後找不到對象、孤老終身怎麼辦?
會這麼擔心其實也不是沒道理,但通常會動離婚的念頭都是婚姻已經非常糟糕且難以補救的狀況。當事人看到的也許是離婚後要孤獨一輩子,卻沒想到不離婚才是將這段痛苦的過程延長。

已經浪費了十幾年在一個不合適的人身上,難道接下來的10年、20年甚至是30年、40年也還要繼續這樣過嗎?甚至兩人的矛盾還會因為時間的推進更痛苦。到那個時候因為投入的時間更多,要離婚更困難。
所以,當冒出離婚的想法時,就盡快離婚吧!何況我們也不知道離婚後會不會真的孤老終身,縱使真的再也找不到對象,也比和不喜歡的人繼續過好幾十年好上很多。

 

想離婚卻還是不敢離婚怎麼辦?

結婚一段時間了,就算過得不快樂,卻還是因為早就習慣這樣的生活,不敢任意離婚。這樣的狀況也可以套在很多交往很久但無法分手的男女,因為太習慣生活中有對方,怕失去了對方人生會變得空虛無助、活不下去。但其實根本沒這麼嚴重,在遇到對方之前,還不是過得好好的,怎麼可能因為分開而活不下去呢?

 

您的幸福美滿,就交給我們來守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