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離婚,不知道怎麼離?離婚要注意什麼?

  就算腦海裡浮現離婚的念頭,仔細思考後覺得離婚實在太麻煩,只能一再擱置,直到真的受不了後才開始上網到處找離婚的方法,但找了一大圈卻發現還是看不太懂,深怕直接離婚簽字了會連同其他權利義務一起不小心放棄,完全不知道該從何下手。這時候離婚諮詢就相當重要了,先透過諮詢了解離婚後可能面臨到的權利義務與各種狀況,才不會離婚後過得更痛苦。

 

蝦皮買已經有證人簽名的離婚協議書?小心被判無效!

  有人為了快點離婚又想省錢不請律師寫協議書,隨便到網路上買別人幫忙寫好的協議書,萬一之後發現內容不太滿意,除了離婚條件都化為泡影外,還有可能遭認定離婚無效,整個白忙一場。

  雖然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大同小異,但每對夫妻的狀況都不太相同,就算大致上通用制式的協議書範本,但財產和子女狀況一定也有比制式內容更合適的處理方法,況且這會影響到往後離婚後的人生,就算覺得很麻煩還是建議花點時間來自己寫。

 

小孩探視權和扶養費協議要注意,沒寫好打官司超麻煩!

  「扶養費每個月給多少、看小孩經過對方同意即可。」這些看似沒問題其實都存在很大的陷阱!萬一孩子還小,以後上學要花更多錢,甚至還有通貨膨脹問題,目前給的扶養費恐怕遠遠不太夠(除非一個月給十幾萬這類明顯不太會受到通貨膨脹影響),所以在約定扶養費時千萬要三思而行。而探視權更是一大問題,說經過同意就可以來看孩子,萬一對方一直不同意那豈不是冤大頭?如果可以,還是盡量寫上「多久看一次、看一次相處多久」,讓約定更具體一點,才不會被對方玩弄在股掌間。

  不過,由於探視權和扶養費都是攸關到孩子的權利義務,就算當初離婚時沒有約定透徹,依然還是可以透過訴訟來修改,只是會花上一段時間與流程。與其之後要這麼辛苦,倒不如一開始就先決定好。

 

贍養費要給幾年?再婚後還要繼續付贍養費嗎?寫清楚,以免吃虧!

  目前我國民法上的贍養費規定十分模糊苛刻,如果在離婚協議書上有提及贍養費相關內容,還是會以協議書為主。也許有人會覺得贍養費給到再婚就不用再給了,但這也僅限於有約定的狀況,沒有好好在離婚協議書內提到這點,就算對方再婚,還是有權利繼續要求贍養費,這是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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