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知道748施行法嗎?748施行法是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的簡稱,顧名思義,就是從大法官第748號解釋而來。這個法規的出現大大改變了我們的生活,因為這意味著同性戀情侶也能和異性戀一樣結婚了。
那麼,究竟異性戀與同性戀結婚有哪些相似或不一樣的地方呢?或是又有什麼注意事項?趁著三周年的今天,一起來看看吧!
同時只能擁有一個配偶
同性婚姻合法化並不表示可以同時擁有一位同性配偶以及一名異性配偶,我國民法還是採「一夫一妻」制,同婚則是準用這項規定。所以,即便是雙性戀者,也是只能擁有一個配偶,否則會觸犯重婚罪。
雖然在現在這種登記婚的年代,要重婚相當困難(在登記時就會被戶政人員發現了),但在國外就有出現類似案例。曾經有一名女性在美國和一名男子登記結婚,歸國後又和自己交往長達十多年的女友再次登記。隨著國外的婚姻關係遭同性配偶發現,她自然就被認定犯下重婚罪,還被要求賠償同性配偶一筆不小的民是撫慰金。
同性伴侶只能收養對方的小孩
異性戀結婚的夫妻因為無法生育的緣故,在婚後收養了孤兒來當作兩人的親生子女,這是電影上常看到的情節。但在台灣,同性婚可沒有這麼自由,目前的法規只允許同性婚伴侶「繼親收養」。
這「繼親收養」究竟是什麼意思呢?
簡單來說,就是其中一方或雙方出於任何原因(可能是離婚、未婚生子),擁有一個「跟著自己的孩子(擁有單方監護權)」,那結婚的同性伴侶,就能夠收養對方的小孩。
雖然這看上去對同性伴侶還是有點不公平,已經無法生孩子了卻又無法領養毫無血緣的子女。但目前法律就是這麼規定,暫時還是得依照法規來走。也許幾年後的將來,會有轉機也說不定。
同性伴侶結婚大部分的規定都與異性戀結婚相同
除了前面說的收養外,在身分改變與財產規定上,同婚者的婚後生活都得遵從民法上的規定。開放婚姻平等自由,就是希望不同性向者可以相互尊重,那麼同婚伴侶自然也要配合異性戀結婚的規定。
所以同性戀人結婚前,也別忘了透過諮詢程序完成婚後生活的分工、財產制分配。以免因為一點小事而破壞難得的姻緣。
您的幸福美滿,就交給我們來守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