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裡面,離婚諮詢較專業的地方不在法條,而是感情,因為當客戶前來求助時,想要的不一定是我要怎麼告他?而是想知道我可以怎麼做?畢竟離婚最困難的地方,就是「想要離婚的原因,跟不能離婚的原因」同時存在著,擔心孩子成長環境、擔心自己工作能力、擔心自己能否原諒對方、擔心會不會有遺憾…等。為此,我們必須幫客戶釐清煩惱,然後指引道路供他選擇!
先了解婚姻整體狀況
當客戶打來諮詢時,多半都還帶著許多情緒及對法律的茫然,藉由緩和細緻的溝通,除了要讓客戶心情冷靜下來,也要引導客戶讓我們了解他的處境,包括你是不是真的想離婚?可能有些客戶工作能力無法維持目前的物質需求,而對方可能也沒有外遇,只是兩人感情失和許久,那處理的方式就不一定只能侷限在離婚這件事上。
為民眾分析出每個作法的結果
資深離婚律師處裡離婚案件的經驗,可能比台灣多數人的婚齡還長(在台灣五年內離婚的比例非常高),因此,當了解客戶的狀況後,就有必要針對每個婚姻兩方及孩子的情況,為客戶分析出有哪些解決方式,包括如果要挽回,有沒有什麼樣的方式能約束對方不要再犯…等。
就像老公若外遇了,最好的解決方法不一定是怒告並離婚,有時候兩人坐下來好好談,重新了解彼此的心態跟意願後,很可能會得到比判決更好的結果,比如當事人若堅決離婚,對方很可能基於愧疚,而願意付出很高的贍養費,或是留下房子讓母子能安穩生活,他只要有空能看看孩子,行使探視權就好。
但若一開始就直接選擇「法院見」,他可能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拼命為自己辯護,而最後法官判決的結果,往往不一定比協議後給的條件好,就像法定的贍養費,通常都只是補助弱勢,不會太多。
別讓客戶帶著情緒解決問題
這跟刑事案件、交通事故、遺產問題…等,最大的不同在於,客戶在試圖解決感情上的問題,但在法律上做出的決定,影響的卻不只是感情,可能還牽涉到孩子的未來、或經濟上的不確定性。
客戶在情緒化的時候,可能對協議內容腦中只有12個字「我全都要,不然就全部都不要」,如果最後拖到只能打離婚官司,往往結果會比協議更加不盡人意。
您的幸福美滿,就交給我們來守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