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該如何好聚好散?

沒有人喜歡樹立敵人,尤其在談離婚時,如果無法和平分手,以後在面對小孩的種種事項會十分麻煩。但感情好好的人根本不可能離婚,會離婚絕對是感情出現狀況,因此要離婚後繼續當朋友或強求雙方完全接受是不太可能的。唯一能做的就只有將傷害降到最低、慢慢放下過去。更重要的事也要盡量避免更大的衝突產生,謹記離婚後雙方已經沒關係了,對方不再需要為自己的任何事負責。

 

能在離婚協議書商量的事就好好商量

雖然離婚事項談不攏就上法院處理,是最公平又有保障的方式。但打官司會讓兩人身處對立面,甚至為了想要取得勝訴判決會冒出不少傷害對方的言論,這樣累積下來,會讓雙方對彼此的仇恨加深,到判決結束後依然會耿耿於懷。如果可以的話,當然還是盡力用協議或調解的方式來分配離婚後的權利及義務,真的難以解決才上法院處理。

可能很多人會說,都是對方不配合簽字才鬧到那麼難看,但也得看協議書內容是什麼。如果寫得都是為了自己好,房屋、汽車都歸在自己名下,甚至孩子監護權也給自己,自然沒人會答應,告上法院結果也不會這麼如自己所願(根本就已經違反法律規定了)。所以在簽離婚協議書前,還是得留意法規,免得協議不成還傷了彼此和氣。

 

離婚後任何事盡量避免私下處理

與協議離婚階段不同,離婚代表兩人已經沒任何法律上的關聯了,有些事如果在離婚前沒處理好,建議照著程序來走(調解、開庭)。私下協議多少會讓彼此不太自在,甚至會出現「都離婚了還來打擾」的負面感受。所以在離婚後,之前沒談好的事或其他需要商量的新事項,就盡量拿到檯面上來談,再不然就是找律師來當中間人來幫忙協商、訂立契約。否則就不是單純的婚姻感情事件,要以社會事件的角度來看。

 

不要在小孩面前說離婚父母的壞話

仇恨時常是在抱怨中產生,離婚後多少會對前配偶有埋怨,但這不意味著可以很理所當然地在小孩面前說對方壞話,就算再怎麼差勁,對方畢竟還是孩子的父母,這樣製造仇恨與對立,不但會讓對方在自己心裡的評價越來越低,還會給孩子成長過程中帶來負面影響,更嚴重的話還會被認定為差勁的父母失去監護人資格。

如果希望孩子有個快樂的童年,千萬要記住「好配偶與好家長是兩回事」,儘管已經離婚,但雙方對孩子的愛依舊還在,為了孩子的將來,還是得與前任說開、放下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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