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Archives: 監護人決定

「理科先生」John口中離婚的真相?

拿外遇來說,我們只知道遭到背叛的那方很可憐,但我們不知道可能在外遇之前,兩人早已因為其他爭執無法良好維持婚姻關係,外遇只是導火線罷了。至於家庭暴力,則能夠歸咎於結婚前沒有徹底了解對方並看出端倪,以致於後來看清真面目後才發現為時已晚。...

外遇妻子甩了丈夫?合理嗎?

拿外遇來說,根據民法第1052條的「訴請離婚規定」,只有「被外遇」的那個人才可以用這點作為離婚事由來向法院提出告訴。案件中的妻子是與同事有染的那方,依照法規是沒有資格請求離婚的。 所以除非雙方在婚姻中都有犯錯,否則理論上有外遇的那方是沒辦法對另一方告離婚的。若外遇者提離婚...